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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YOND心内心外 SCENE 3:昔日舞曲

2010年1月21日 没有评论

玩音樂一定要有「根」。十二歲那年,一位摯友的說話,啟發了我…… 

  記得迷上音樂之始,並非突如其來的。 

  十二、三歲的時候,某天一位青梅竹馬的摯友,驟然問我一個措手不及的問題:「你究竟喜愛什麼?」當時,毫不考慮便回覆他:「各類運動,例如游水羅。」他又問:「聽歌呢?」我搔著頭:「歌?好像沒有任何感覺。」真的,之前對歌是冷感的。 

  這位摯友跟朋友夾Band,他對音樂早達狂熱程度。況且,那陣子,家姐常出席Party,轉瞬間,身旁的人漸漸感染我,我也潛移默化起來。 

  於是,我開始留意音樂潮流。 

  第一次瞧見心儀的偶像歌手,是在電視機的節目內。他一身標奇立異的打扮,演唱著七十年代迷幻音樂,剎時,神緒被他的魅力懾著,他就是David Bowie。 

  David Bowie的「1984」及「Diamond Dog」,震撼人心。心想:他必定不是這地球的人。自此,我強烈地追隨他,搜購他的唱片和海報。每逢發現一張珍貴的海報,真仿似如獲至寶般興奮哩。 

  無疑,David Bowie磁性的聲音,的確瘋魔了當年成千上萬的歌迷。我承認絕對屬於對追隨潮流的份子,當時正值的士高音樂的興盛期,提著一座小小的卡式機,常站近電視機的喇叭旁,把偶像的新曲或音樂會錄下,甚至掏腰包買他做封面的雜誌,熟讀他跟什麼樂手/音樂人合作。於我而言,他的背音比教科書的內容更瞭如指掌。 

David Bowie式前衛搖擺影響到我日後的音樂意向。 

  十七歲,因一時之氣,捧起結他苦練,自學至今…… 

  為什麼我會玩起音樂來? 

  追溯至十七歲,常年流行玩民歌,學校的同窗常借彈結他(乙水)女孩子,我覺得很無聊,完全失去意義。由於自己不喜歡民歌,又不明白什麼叫Country、Jazz,R&B等,曾有一段日子非常迷惘。 

  直到某天,鄰居舉家搬遷,獨留下一支蒙上灰塵的木結他。我檢拾回家,夾Band的摯友叫我洗乾淨,終於,我用十樽天拿水淘洗結他面,誰知,結他面的「力架」卻被天拿水腐蝕,就如被人毀容一樣,我只好盡力擦掉結他面上的「力架」,再滿心歡喜送給摯友。 

  怎料,摯友竟嫌面目全非,不肯收貨。我實在不捨得就此棄於一角,惟有快心嘗試彈結他。坦白說,我喜歡吹奏Sex-phone多於玩結他,但擁有一支Sex-phone並不容易,便立志買參考書自學一番。 

  彈結他的目的是自娛多於要達到水準。 

  然而,當我還是初哥之際,便加入了一隊業餘Band,柴娃娃負責Rhythm Guitar的位置。對於音樂,我仍只限於懂得分野「好聽」和「不好聽」,其他則一竅不通。 

  也許自尊心作祟。有一趟,隊中Lead Guitar手大罵我一頓,說我技術太差,永無法成就大業。回家後,我很氣忿,好勝的心理迫使我奮發圖強,從未如此用心去苦練,我對自己許下諾言,未來的第一個目標,就是要彈得比他出色! 

「再見理想」是一個開始,也是一個終結…… 

  年紀小的時候,從沒考慮過以音樂為職業;當然,父親期望我能有一技之長,他朝成龍,結果,我曾做過Office Boy、鋁窗、冷氣工程、五金、電視台布景員等,做得最長久的,反而是跟世榮一起做保險Sales,這份工作要面對不同階層人仕,挑戰性雖大,但天生性格害羞,說服力又不夠,總未能順利得心應手。 

  我常想,擁有一隊樂隊又怎樣?香港的市場發展有限,太多「有料」的人,往往無用武之地。靠音樂維生,不被人取笑才怪。 

  一九八六年一月,我和阿Paul、世榮、親弟家強資出版「再見理想」,各隊員,純粹為興趣,從沒打算日後會繼續灌唱片,當時,實在存在著太多困難,諸般困難,不外是資金問題。 

  「再見理想」出街後,大家彷彿完成了心願,是開始也是終結,若再出新的傑作,知道一定變得商業化,會失去自己的風格,沒有自我;故此,假如歌迷們指責Beyond已不復於昔日的地下搖擺時,請原諒在「再見理想」時,我們已把「理想」埋沒! 

——黃家駒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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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約十七歲時,身邊有一住好友,彈結也的水準不俗,於是,我常哀求他可以教我,而他不斷找來很多藉口推搪,最後,他終於說:「待你真正捧起一支結他,走到我的面前才談吧。」 

  於是,我真的很努力去儲一筆零用錢,買入一支木結他,再朝夕求他可以教我,希望此刻他會實踐諾言。可以,他總是托詞很忙,直至至暑假期間,方傳授一點秘訣給我,我知道勉強下去,也沒辦法,他根本無心指導我,惟有不求人,自摸門路。 

  那陣子,由於潮流興玩民歌,我也隨風,學彈Jim Croce雋永民歌。一年後,當我有經濟能力,prefer我去買一支電結他時,我已不喜歡民歌,轉口味聽一些搖擺勁旅的作品。 

  就如此這簡單,開始和電結他不可分割的關係。 

  夾Band初期,我和樂隊成員曾夾過很多歌曲,Eagles、Deep Purple、Pink Flyord……特別是Deep Purple,那陣子,趨之若鶩,差不多每首歌都懂得彈奏,而隊中結他手Richie Black More,順理成章是我欣賞的偶像,這年代的年輕年輕人,已奉他為「校長」,影響深遠。 

  本地方面,公認最好的結他手,非包以正莫屬了。雖然,我跟他只是泛泛之交,但他的確令人拜服;Blue Jeans的華仔挺不俗,然而,大家所彈奏的風格迥異,不能同日而語,所以不曾揪心。 
我認為現今的流行樂隊,跟往昔大有分歧,樂隊比昔日愈來愈現代化,稱得上「好」的Band,買少見少。於是,聽歌也不如昔日般揀擇,任何類型或樂手的樂曲,一概寧濫莫缺去聽。 

  坦白說,對於自己的結他技術,未算滿意,某些地方可以練得更出神入法,但我到目前為止,尚未達到心中的最高要求,只有寄望明天。 

  我常告訴朋友,倘使我身在日本,一定堅持留長頭髮,玩自己喜歡的Heavy Rock。基於日本與香港的市場問題,日本有許多Underground的Band,分分鐘擁有一批樂迷,比真正的樂隊還要厲害,如果有朋友在日本玩過地下Band,不要小覷他,可能已是不容忽視的最受歡迎樂隊了。 

  近期,日本有一隊名叫「聖饑魔」的Band甚具瞄頭。不要論及隊員前衛的造形,音樂上,的確很突出。由於本地沒有他們的唱片,我惟有托朋友訂回來,假使細心領會的話,不難發現Beyond今次的快板節奏歌曲,帶有「聖饑魔」的影子哩。 

——黃貫中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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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Bass手指起水泡 -- 

  六年前前,初初懂得聽歌,常聽些歐西流行音樂,於是,有一位朋友,問我有否興趣夾Band?我抱著不妨一試的心理,擔任主音部份。當時,我們的樂隊並沒有隊名,又只有鼓、結他及主音三人,所以,不算是一隊完整,有系統的Band。 

  夾了一段日子,有朋友欲轉賣一支Bass給我,我以四百元的價錢,換回這支不知道已第幾手的Bass。儘管結他面頗殘舊,但我很疼它,每日練習兩小時以上,彈到手指起水泡,也不罷休。 

  彈Bass實非別人想像中的易事,要經過苦練不懈,才能掌握到竅門,且所虛耗的指力很大,不習慣便會疲乏不堪。 

Beyond中途勇將 -- 

  一九八三年,在哥哥的鼓勵下,加入Beyond,成為一份子。 

  當年,因為負責彈Bass的朋友離開,我便取替他的位置,而自己從前跟梁翹柏所夾的樂隊,亦宣告解散,正式投入Beyond行列。 

  早期聽歐西音樂時,多數會留意一首曲的Bass部份,現在反而全部arrangement都額外留意。外國的Geddy Lee及Jeff Belin,曾是我一度追隨的樂手,接觸他們的音樂,就是我最大的樂趣。 

  加入Beyond後,儘管不免隊員間常產生磨擦,但大家對音樂存著共同熱誠,我知自己所選擇的路是對的。 

渴望更充實自己 -- 

  如今,因為自己的時間不定,故此,只要稍有空閒,必定抱起Bass練習。本來,我擁有三支Bass,不過,最近割愛賣了一支,剩下兩支仍然伴我。 

  記得學Bass前,我曾想過synthesizer,至於木結他,則青蜓點水般,瞭解不深。近來,突有興致吹奏Sex-phone,或者學琴,不知道幾時可以真正付諸行動哩。 

——黃家強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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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擊的無形誘惑 -- 

  那時候我讀中一。 

  收音機是課餘的唯一良伴,那陣子,從收音機內聽到時下的流行曲,開始對音樂潮泛興趣。 

  有一趟,經某摯友的介紹和推薦下,嘗試聽一些節奏感重的搖擺歌。當時,自己覺得曲中的鼓聲異常吸引,富於震憾性,像一首無形的魔力,深深挑起我高漲的情緒。從此,每聽一首歌曲,必定不期然把注意力放在鼓聲部份,只有如迅雷般貫耳的敲擊樂,才頓感音樂溢滿生氣。 

  當我決定執起鼓棍學打鼓的初階,是透過電視的音樂錄映帶,見樂隊的鼓手演出,颱風有型有款,便幻想也可以練得純熟的鼓技,跟他們媲美。 

  十六歲的時候,終於實現了我的夙願。 

偷師苦樂、點滴經營 -- 

  父親得悉我對打鼓的鍾愛程度日深,又知道學生時代的我,根本沒有經濟能力,購買性能優良的鼓,於是,他靜靜在琴行,買了一套二手的鼓回家,雖然是二手貨,但已令我非常興奮,況且,鼓身仍然很完整,只要稍加保養,一切跟新鼓差距不會太遠。

每逢放學後,便會趁家人出外,兀自逗留屋企練鼓。由於鼓聲會製造擾人的嘈音,故此,每夜黃昏時分,母親回家煮飯時,我便會停止練鼓,免致阻礙妹妹溫習家課。 

  夾Band之初,除了向懂得打鼓的朋友請教外,多數苦學而成,從沒拜師學藝。日積月累,取長補短,技術稍見進步。 

不可抗拒的Deep Purple 

  我最欣賞歐西芸芸鼓手裡,首推Deep Purple的Ian Paice,他是我的啟蒙者,亦是影響我最深的人。 

  Deep Purple在六十年代所玩的搖擺樂微滲迷幻色調,跟八十年代的今天,大相逕庭。當然,今時今日聽Pink Floyd和十年前聽又有分別,說到底,時換勢易,樂隊的路向自然南轅北轍吧。 

  無可否認的是,Ian Paice千錘百煉的技術,出神入化,天馬行空,如鬼斧神工,相信我再慘澹經營,也自問難臻他的境界。 

  但,我的確很努力不懈去追隨他打鼓的方法。 

  一晃眼,竟學鼓達十年日子,坦白而言,自己的技術仍很幼嫩,尚未純熟,打鼓真不是舉手投足般易事,要花心機和時間繼續鑽研下去。 

  本地也有優越的鼓手,如實至名歸的鼓王Donald Ashley,Johnnys Boy Abraham等,他們在我心底內,已是出色的鼓手,我也常暗中偷師。 

  以前熱愛打鼓高峰時期,每日保持練習八小時,風雨不改;可以,Beyond要宣傳唱片,不容許我的舊狀,只剩三、四小時練習,我亦從不間歇,因為,若稍為偷懶的話,就似逆水行舟,不進則退哩。 

——葉世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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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YOND心内心外 SCENE 2:心内心外

2010年1月21日 没有评论

  己經記不清楚是什麼時候,曾經拿起筆通宵地了一封信,想著明天還可能捱爸爸鬧,沒精神工作,在暑假裡,我想大部份學生也曾經做暑期工來賺錢,所以,我也不例外,正好不願意之下,也要願意的情形裡,在爸爸工場工作,薪金,有幾多,忘記了,應該不合理,但沒關係,因為他是我爸爸! 

  寫了整整四、五張紙,才能寫完,之後自己留心地看了好幾次,不其然,自己對自己說,黃家駒你在做什麼,一個跟你沒有特別關係,而她還是自己朋友的女友,跟他說這麼多她不懂得的人物,還有自己很難令她瞭解的生活近況,我這麼說因為她已離開香港好幾年了,很多個為何,湧現眼前,想著想著,明白了,因為她是我朋友,亦都是我唯一可以說話的對象,但是信是寫好了,不過沒有寄出,因為感到沒有這需要,情緒的低落,在信中一一宣洩,多舒服,之後開始明白寫日記的部份作用,感到自己在思維上有些改進,總想四處去找或認識一些人,跟他們說自己真想說的話,跟他們做朋友,我想這就是人們稱之為知己吧,知己,初相識時好像每個都是,我們做的都是大家喜歡做,我們有自己一群的一套話語,很高與我己找到知己了,知己為何難求,我的知己還有那麼多呢! 

  我們常常說,怎樣生活才夠快樂,我們很多都在互相幫助,互望對方便知應該去那裡玩,多快樂的日子,慢慢地,不知怎麼的一天,我們一樣互望對方,我忽然間不能明白他們所指的及要求,好像下意識還有些厭倦和逃避,不是不明白,其實,心裡想又是這樣的無聊,真的厭倦,就這樣的知己又……被我的態度驅使已離去。 

  離離合合,多麼容易。 

——黃家駒 

十年前、十年後 

  某天拿起了幾張很舊的唱片,拍了幾下唱片封套上的塵埃,大約十年前的歌曲現正播著,一面聽著,一面回想十年前自己的什麼,那時我很喜歡聽Santana、Deep PurPle、Rainbow、Yes、Pink Floyd……還有很多很多,每天放學回家一定開著唱機,大聲地播著那些歌曲,看著那些樂隊的照片,幻想將來也可以變成一些超級樂隊中的其中一份子,當時我剛剛和幾個同學玩Band,所玩的歌曲當然是我所喜愛樂隊的歌,但從技術而言,當然玩來玩去也不像唱片那樣有味道,每次夾Band通常都是你一句,我一句,大家吵著一些瑣碎的片段,想來也得「啖」笑。 

  當時的樂隊如Deep Purple、Pink Floyd、King Crimson都帶有一種迷幻色彩,現在已很難再找到有類似味道的樂隊了,現今的音樂製作很注重音響效果,歌曲好和音響好是音樂商業的必然條件,這也難怪的,因為時代進步,自然對音響效果的要求也要提高了。 
記得當時練Band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為最初我沒有自己的鼓,只在家手打紙皮箱,鐵罐來練習,而每次去租Studio來練Band也要花上相當的零用錢,雖然是這樣困難,但是每一次在Studio能夠玩出自己所喜愛的音樂,這種樂趣是難以形容的。 

  很懷念第一次在學校裡作表演,因為在學校裡從來沒有Band玩過Eagles、Deep Purple、Rainbow的歌,音量之大令學校宿舍裡的神父也出來干涉。 

  十年後的我又會是怎樣,十年後的Beyond又會是怎樣,是否打入世界樂壇,是否會變成第二隊,現在只可以幻想,答案十年後便知道,很可能十年後我會拿著「秘密警察」大碟來回想我現在做的事情。 

  說到租Studio(Band房),平均一個月租二、三次去練習,但我不是所有Band房都夠膽去租的,因為某些設備好一些的Band房,經常有一些比較玩得好的樂隊來練習,自己恐怕比人笑所以初初是不敢去的,又有時同一間Studio有兩間Band房,兩間房的Band在彼此斗大聲,實行Jam過你死我活。 

——葉世榮 

  有一次經過尖沙咀街頭,看見一個為遊客畫畫的畫家,蹲在已關了門的銀行前一角,正為面前坐著的一個顧客在全神貫注地作畫,不禁湧入人群當中,成為觀眾之一。 

  想起以往,自己常以畫畫為樂,即使未算沉迷,最少也每星期消磨三數小時在畫宛當中,很多時更和畫宛同學結伴到郊外寫生,這個嗜好一直維持了近五年,風雨未改,直到今日,已有四年沒有畫了,最切的理想是忙於工作,沒有時間,但今日,就算有時間也沒有勇氣,我沒有勇氣面對自己的退步,原因是我最近曾經嘗試再次執起畫筆,但發覺自己的的眼睛竟沒法和手溝通,對顏色的多麼的陌生,用筆是多麼的猶豫,有好多次在家中找東西,都無意在雜物中看見那一個舊筆盒,那有那一塊舊畫板,它們都是我往日的老伴,雖然事隔多年,但除了表面沾滿塵埃以外,內裡一切無變,筆盒內仍有那一塊切成了三角形的擦膠,頭依舊是黑黑的,鉛筆仍健在,頭依舊是尖尖的,還有那一塊畫板,一個個黑色的手指模,印滿了四個角落,常令我看得發呆。 

  思潮被獨動之際,再望眼前這個畫家,純熟的手正帶動著筆在畫紙上舞動,發出「吱吱」的聲音,那是我喜歡聽的……我覺得這種聲音是從事鉛筆素描最美妙的副產品,忽然間發覺在看畫的人群已經四散,只剩下自己,四周儘是不願停下腳步的路人,縱有人偶然停下來看,也不到半分鐘,但我依然沉迷,直至那畫家將素描交到那焦急的中年婦人手中,然後接過數十元後,才發覺這畫家不是誰人,正是我以往在畫宛裡的一個同學,心裡即時湧出一份喜悅,然後當然是互相間候一番。 

  最後少知道這位舊同學在日間是有份寫字樓正職的,到了傍晚才出來鬧市幹這份副業,問及原因,原來純粹是為了興趣,而家在滿足興趣之餘,又可以找點外快和平衡日間工作的枯燥,真令我深感佩服,這位同學更埋怨我們一班畫宛同學,自幾年前踏足社會後,鮮有能夠繼續維持這份興趣的,故令也這位畫畫發燒友從此孤立,最後唯有用街頭賣藝的方法把大眾作為傾訴的對象,祈望偶然從路過的一些同道中人當中獲得一兩句讚賞。 

  和這位朋友話別後,在街上繼續行,心中充滿著以往的回憶,回憶起一班同學在街頭寫生,大家手執筆盒,然後夾著畫板在新界四處逛,直到黃昏時,各自帶著自己的「大作」回家,有時夜半起床對著日間所畫的一幅風景呆望上一小時,心裡帶一絲微笑,彷彿已為了大藝術家似的,到今天想起當日那份熱誠和那份純真,像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,雖然很想再畫畫很想再寫生,很想重拾往日的一份純真和友誼,但始終沒有這樣做,因為人到步入社會後,根本就再沒有那熱誠,我明白這位舊同學的感受……但他不能怪誰,因我們已長大了,而且都站在人生重要關口前,大家所想著的都是要盡快進入這關口,試想想無論已進了關的人或那些正要爭著進關的人,他們那有興趣和你在關口門前玩耍。 

——黃貫中

最近有幾件事情都令我好想寫一寫,今次就寫我找尋新居時一連串所發作的事。 

  可能因為自己比較任性的關係,對每樣事、物都很想去嘗試一下,正如我要獨立一樣,雖然在家中我是排行最小,但我並未養成依賴別人的習慣,何況現在投身的職業,時間不定,有時在錄音室工作直至凌晨三、四點才回家,對自己對家人都做成很多不便之處。自問不是出身於富裕家庭,家裡地方淺窄,所以找尋新居的念頭便由此而起。還有很多瑣碎的問題,在這裡也不能盡錄。 

  就這樣找新居這幾個字便常掛在我口邊,也因為我講得多了,竟無意之間被我知道一位朋友(J),也有共同需要,我亦有問過他他為什麼要搬出來住,他給我的答案是與家人關係不好,當時自己也有少許同感,想一想,總覺得新一代年青人對家庭觀念已經看得很淡(可能我的想法是錯,或許有些人正在共聚天倫呢),就算回到家裡也懶得去和父母傾談半句,問心我自己也有這行為,這並不是表示我不孝順、不尊敬父母,而是當你一日工作後回家,已經非常疲倦,想沖個涼,然後立即倒頭便睡,又何來傾談的精神呢?可能代溝也是造成問題的原因,不提也罷。 

  於是,一有空便與J相討搬屋事宜,看報紙啦、找地產公司啦,就在我們搞得如火如荼的時候,竟又有一位朋友要加入我們的行列,他一向獨居已有好幾年的時間,最近發覺可能有被逼遷的危機,所以他便與我們商量,為了他的原因,我們只好把事前一切重新整埋,由兩人住的房子變為找三人住的,所以進度便被拖慢了,又碰巧我的工作開始忙碌,便暫時放下不理,好讓工作清閒些再算。 

  時間大概相距一個星期,當我再次相約J,傾談找屋的事時,他在電話裡說,他已經和另一位朋友找到屋子了,當時我立刻有一種被遺棄的感覺,我惟有裝作若無其事的問他搬到那裡?- 西貢,一個對我來說頗遠的地方,又問及被逼遷的朋友怎樣,他說:「也沒見到他很久了。」 

  那地方真的很不錯,有七百尺,兩房,是那種兩層高西班牙式的建築,他們租了地台那層,一出那落地玻璃窗,便看到整個海灘,真的很有詩意。他問我有沒有興趣搬去和他們一起住,但我用了一個簡單的理由推掉了。我說:「太遠了,很不方便。」(更何況只得兩間房)他還敷衍地遊說我,我心在想,如果是有意和我一起的話,又何必……,其實我自己又何必那麼執著朋友之間的對話呢,朋友始終是朋友嘛! 

——黃家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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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YOND心内心外 SCENE 1:舊日的足跡

2010年1月21日 没有评论

姓名:黃貫中 英文名:Paul Wong
花名:沒有
出生日期:1964年3月31日
家庭成員:父母、二弟
小學:循道小學
中學:李裘恩紀念中學
最疼愛的人:弟弟
學校成績:小學的成績不錯,初中卻一落千丈,臨畢業時又回復好成績
曾獲得獎項:多數獲美術獎
最喜歡的科目:美術
最討厭的科目:經濟、物理 

難忘童年事: 

  對於生離死別,看得極淡。就如十歲那年,父母毗離,父親身兼母職,我未懂事,仍不懂得去孝順他,然則,父親出外工作,回家又要打理家務,辛勞之情誰都可從疲乏的容顏察覺到,我的心其實很尊敬他,卻一直沒宣之於口吧。 

  畫畫是我最大的興趣,此類興趣從小便培養,我喜歡畫素描,尤其畫認識的朋友,所以,趁空便流連街頭,蹲在街角給熙來攘往的路人,不理他人奇異目光的騷擾,自醉於畫中世界。偶爾也畫死物,有一次畫一個番茄,畫至天旋地轉才栩栩如生,繪畫真是一項向自己最好的挑戰。 

  畫畫若出色不需自謙,這是天份,不必去隱藏;而我自小便不受控制地畫花牆壁和畫本,後來,索性去畫宛報名,每週上一堂課,不知不覺學了四年之久,畫宛同學常向我偷師,模擬我的作品,我的積分常名列前茅,這是最快樂的時光。 
姓名:黃家駒
英文名:Koma Wong
花名:四眼仔、黑仔
出生日期:1962年6月10日
家庭成員:父母、一兄、二姊、一弟
小學:新會商會小學
中學:博允中學
最疼愛的人:父親、母親 ( 鍾意後者多D)
學校成績:成績好差、尤其數學堂多數Absent
曾獲得獎項:一些田徑方面的獎項
最喜歡的科目:中國文學
最討厭的科目:數學、經濟 

難忘童年事: 

  讀幼稚園時,因為「天不怕、地不怕」的緣故,時常聯群結黨,與小朋友玩跳樓梯,起初從兩級樓梯跳下,之後四、五、六、七 ……級樓梯,好不刺激,有一趟被小石撞崩額頭,入醫院縫了多針。 

  住在蘇屋村的日子裡,每逢放學後,便拋下書包跑上山玩耍。那陣子有很多娛樂,如放紙鳶、捉草蜢、撩猴子為樂,甚至玩兵捉賊、跳飛機、十字戒豆腐等等,天天新款。然而,最愛採摘山上的果實,不管是什麼東西,全部塞進口裡,根本也不知道會否有毒哩。 

  儘管童年已有強烈的英雄主義,可是,並沒有撩是斗非,到處欺善怕惡。記得有一趟,跟打乒乓波的男同學產生齟齬,在旁的女生們不斷鼓勵我們武鬥,對方真的先發制人,迅速動手起來,而我覺得為女孩子、為逞英雄而打架,實在毫無意義,於是,始終堅持不還手,何必好勇鬥狠?我是對事不對人的。 

姓名:黃家強
英文名:Steve Wong
花名:沒有
出生日期:1963年11月13日
家庭成員:父母、二兄、二姊
小學:崇正小學
中學:基教書院
最疼愛的人:媽咪
學校成績:越大越衰,越細越有天聰
曾獲得獎項:小學二年級獲英文作文獎
最喜歡的科目:地理 / 英文 / 歷史
最討厭的科目:EPA 

難忘童年事: 

 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,獨自留於屋企玩車仔,又無著拖鞋,突然覺得肚餓,拉開雪櫃,怎知碰到地上風扇的拖電,一不留神被電暈了,躺在地上不省人事。幸而哥哥家駒回來,瞧見我身體不動,心知不妙,立即救我,鄰居替我做人工呼吸,心臟險些停止活動哩。 

 同年,有一次返學上課,某同學在紙仔上,寫了幾句粗口,傳到我的手裡,碰巧,無意被阿Sir發現,他打開紙仔,向我質詢。為了義氣問題,堅持不向阿Sir指正「罪人」,阿Sir還一邊板起臉孔怒目而視,一邊捉著我的小手,大力拍到台上,痛得差點兒紅腫,結果,我仍然守口如瓶,從無後悔。 

姓名:葉世榮 英文名:沒有 花名:阿榮 出生日期:1963年8月19日 家庭成員:父母及兩妹妹 小學:慈幼小學 中學:慈幼中學 最疼愛的人:父母、女朋友 學校成績:普通 曾獲得獎項:沒有 最喜歡的科目:體育堂 最討厭的科目:高等數學 

難忘童年事: 

  童年喜歡砌積木和砌模型。也許我的性格較靜,通常會獨自在木材上漆顏色,製造一座座高樓大廈、古裝客棧,自得其樂;閒時又會去維園水池放船仔,雖然是模型船而非遙控快艇,但已能夠消磨一個週末。 

  上體育課好納悶,老師只懂得教土風舞,男生們常喊苦;終於,在我班的群體抗議下,男生日後可以在操場上踢波,我很少留意球壇,又沒有所謂球壇偶像,只求快些放學,就可以一個箭步回家,在走廊踢個痛快,不過,因太投入,以致常踢倒鄰家的神主牌,被母親教訓一頓。 

  讀中一、中二時,學校沒有電工堂,自己的破壞性強,總愛把可以拆開的東西,拆了又修好,故有空便往圖書館鑽研電工書,手不釋卷,應該去苦讀的課本反而棄於一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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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駒心內心外

2010年1月20日 没有评论

  读幼稚园时,因为”天不怕,地不怕”的缘故,时常联群结党,与小朋友玩跳楼梯,起初两级楼梯跳下,之后四,五,六,七……级楼梯,好不刺激,有一趟被小石撞崩额头,入医院缝了多针。

  住苏屋村的日子里,每逢放学后,便抛下书包跑上山玩耍。那阵子有很多娱乐,如放纸鸢,捉草蜢,撩猴子为乐,甚至玩兵捉贼,跳飞机,十字戒豆腐等,天天新款。然而,最爱採摘山上的果实,不管是什么东西,全部塞进口里,根本也不知道会否有毒哩。

  尽管年已有强烈的英雄主义,可是,并没有撩是斗非,到处欺善怕恶。记得有一趟,跟打乒乓波的男同学产生争执,在旁的女生不断鼓励我们武斗,对方真的先发制人,迅速动手起来,而我觉得为女孩子,逞英雄而打架,实在毫无意义,于是,始终里坚持不动手,何必好勇斗狠?我是对事不对人的。
  玩音乐一定要有”根”。十二岁那年,一位挚友的说话,启发了我……

  记得迷上音乐之始,并非突如其来的。十二,三岁的时候,某天,一位青梅竹马的挚友,骤然问我一个措手不及的问题:”你究竟喜爱什么?”当时,毫不考虑便回复他:”各类运动罗。”他又问:”听歌呢?”我搔著头,丛丛肩答:”歌?好像没有任何感觉。”真的,之前对歌是冷感的。

  这位挚友跟朋友夹Band,他对音乐早达狂热程度,况且,那阵子,家姐常出席Party,转瞬间,身旁的人渐渐感染我,我也潜移默化起来。

  于是,我开始留意音乐潮流。

  第一次瞧见心仪的偶像歌手,是在电视机的节目内,他一身标奇立异的打扮,演唱著七十年代迷幻音乐,刹时,神绪被他的魅力引著,他就是David Bowie.

  David Bowie的”1984″及”Diamond Dog”,震撼人心。心想:他必定不是这地球的人。自此,我强烈地追随他,搜购他的唱片和海报。每逢发现一张珍贵的海报,真仿似如获至宝般兴奋哩。

  无疑,David Bowie磁性的声音,的确疯魔了当年成千上万的歌迷。我承认曾绝对属于对追随份子,当时正值的士高音乐的兴盛期,提著一座小小的卡式机,常站近电视机的喇叭旁,把偶像的新曲或音乐会录下,甚至掏腰包买他做封面的杂志,熟读他跟什么乐手/音乐人合作。于我而言,他的背景比教科书的内容更了如指掌。

  Daivd Bowie式前卫摇摆影响到我日后的音乐意向。

  十七岁,因一时之气,捧起结他苦练,自学至今……

  为什么我会玩起音乐来?

  追溯至十七岁,当年流行玩民歌,学校的同窗常借弹结他追女孩子,我觉得很无聊,完全失去意义,由于自己不喜欢民歌,又不明白什么叫Country,Jazz,R&B等,曾有一段日子非常迷惘。

  直到某天,邻居举家搬迁,独留下一支蒙上灰尘的木结他,我捡拾回家,夹Band的挚友叫我洗干净,终于,我用十樽天拿水淘洗结他面,谁知,结他面的”力架”被天拿水腐食,就如被毁容一样,我只好尽力擦掉结他面上的”力架”,再满心欢喜送给挚友。

  怎样,挚友意嫌面目全非,不肯收货,我实在不捨得就此弃于一角,惟有决定尝试弹结他。坦白说,我喜欢吹奏Saxphone多于玩结他,但拥有一支Saxphone并不容易,便立志参考自学一番。

  弹结他的目的是自娱多于要达到水平。

  然而。当我还是初哥之际,便加入了一队业余Band,柴娃娃负责Rhythm Guitar的位置,对于音乐,我仍只限于懂得分野”好听”和”不好听”,其他则一竅不通。

  也许自尊心作崇,有一趟,队中Lead Guitar手大骂我一顿,说我技术太差,永无法成就大事。回家后,我好气氛,好胜的心理迫合我奋发图强,丛未如此用心去苦练,我对自己许下诺言,未来的第一个目标,就是要弹得比他出色!

  已经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,曾经拿起笔通宵地写了一封信,想著明天还可能捱爸爸闹,没精神工作,在暑假里,我想大部份学生也曾经做暑期工来赚钱,所以,我也不例外,正好不愿意之下,也要愿意的情形里,在爸爸工场工作,薪金,有几多,忘记了,应该不合理,但没关系,因为他是我爸爸!

  写了整整四,五张纸,才能写完,之后自己留心地看了好几次,不其然,自己对自己说,黄家驹你在做,一个跟你有什么特别关系,而她还是自己朋友的女友,跟她说那么多她不懂的人物,还有自己很难令她了解的生活近况,我这么说因为她已离开香港好几年了,很多个为何,涌现眼前,想著想著,明白了,她因为好是我朋友,亦都是我唯一可以说话的对象,但是信是写好了,不过没有寄出,因为感到没有这需要,心情的低落,在信中一一宣赦,多舒服,之后开始明白写日记的部份作用,感到自己在思维上有些改进,总想四处去找或认识一些人,跟他们说自己真想说的话,跟他们做真的朋友,我想这就是人们称之为知己吧,知己,初相识时好像每个都是,我们做都是大家喜欢做,我们有自己一群的一套语话,很高兴我们找到知己了,知己为何难求,我的知己还有那么多呢!

  我们常常说,怎样生活才够快乐,我们很多都在互相帮助,互望对方便知应该去那里玩,多快乐的日子,慢慢地,不知怎么的一天,我们一样互望对方,但我忽然不能明白他们所指的及要求,好像下意识地还有些厌倦及逃避,不是不明白,其实,心里想又是这样的无聊,真的厌倦,就这样的知己又……被我的态度驱使己离去。

  离离合合,多么容易。

  ”直至现在为止,我还不敢斩钉截铁说,谁是我最疼爱的人。有阵子,跟一位女孩子相处,责任往往重于感情,所以,我仍不断在溺寻……也许,他朝被我找到心仪的对象,然而,她又不可能不像我爱她那么多,与其如此,我宁愿”她”永不要出现。”

  家驹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,于九岁时结识。

  那只不过是纯白如纸的Puppy Love……。

  小女孩是上海妹,样子不算甜美,她的身段高佻,留有爽朗的短发,予人自然,清新的感觉。当年,小女孩就与家驹为邻,因为女方家人管教甚严,每天,家驹只好蹲在门前跟她闲谈,尽管如此,他已经感到满足了。

  家驹为表达藏内心的爱慕,把亲自做的模型车,转送给她;而她也用心剪裁一些劳作手工,互相交换。

  他们并没有展开约会,休提更进一步的接触吧。

  倘若无风无浪,或者他们会成为青梅竹马的朋友……。

  可是,有一天,家驹捺不住心底的好奇,遂请求另一位相熟的女孩子代为向他心目中的小公主,打探情意。

  此位女孩子的回复是:”她说不喜欢你,确对隔璧的男孩情有独钟。”

  家驹恍如晴天霹雳,心痛有谁知?

  幼年的他,性格有点自卑,隔璧男孩早与他水火不相容,这场战争他败北,他愿黯然身退。

  打丛他暗托挚友探口讯后,本来好好的纯真之情,骤停滞不前。

  小女孩慢慢对他冷淡,漠不关心。

  甚至乎,她将举家迁他方……。

  家驹并没有哭。他仍怀念在冷巷(走廊)玩耍的段日子…甜蜜但短暂。

  数年后,家驶偶爾发现真相大白!原来,当年替她傅情达意的挚友,因为偷偷暗恋他,撒了大谎话,小女孩其实很喜欢家驹,只不过错托红娘,小小的妒忌心,令一番话丛中歪曲,”喜欢”也变成”不喜欢”了。

家驹感到不忿,但,不忿又如何?难道历史可重演?

  他深信缘份。

  此段 100%纯洁的恋情,将永远里于回忆的角落,不被尘俗沾污……。

  假使,有一天,你问家驹,现在找到最爱的人吗?他或许答不上;假使,你再问他,第一个钟情的女孩子是谁?他一定答,九岁那年,一段纯白如纸的Puppy Love,与邻居的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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